【高以翔赔偿金已谈妥】2019年11月,高以翔因录制综艺节目《追我吧》不幸猝死引发网友热议。据悉,当时高以翔录制节目过程中体力不支倒地昏迷,在送往医院后,经过2个多小时的抢救,依然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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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赔偿金已谈妥】2019年11月,高以翔因录制综艺节目《追我吧》不幸猝死引发网友热议。据悉,当时高以翔录制节目过程中体力不支倒地昏迷,在送往医院后,经过2个多小时的抢救,依然无力回天,最终被宣告心源性猝死。
意外已经发生,但浙江卫视并没有第一时间正视责任,而是多次尝试将问题指向他处,丝毫没有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的意思,这点令网友感到愤怒。直到最后,浙江卫视才发声道歉。
高以翔12月份的告别追悼会在台北第一殡仪馆正式举行,当时浙江卫视也派了代表来参加追悼会,他们身穿全黑西服,显得庄重严肃,表情凝重,看来高以翔意外去世对他们也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但当记者提及赔偿金问题时,他们并没有回应,反倒是匆匆离开现场。此情此景令人心寒,在网友看来,浙江卫视的人员只会逃避问题,而不是直面问题。
不过,有关赔偿金的问题似乎有了新的进展。就在1月17日,台媒报道高以翔的保险金以及浙江卫视的赔偿金已经谈妥,虽然高以翔的经纪公司始终不肯透露具体的数目,只说交由律师处理,但这件事的处理结果终究还算是令人满意的。
高以翔的追悼会结束之后,他的遗体被火化,骨灰移到金宝山墓园长眠。为了能让亲朋好友和粉丝永远记得高以翔,墓园会建成一个专属于高以翔的纪念碑,到3月份金宝山还会举行纪念碑落成仪式。
高以翔是工作中意外猝死的。这艺人的工作方式跟其他行业不同,不懂这浙江卫视跟其经纪公司是怎么赔偿的。如果是一般行业的员工。工作中猝死属于工伤吗?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